关于公开征集医疗设备参数的公告(中医康复类)
根据长丰县中医院医疗业务发展工作需要,我院拟采购中医康复类设备一批,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参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丰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中医康复类)。
二、征集内容:长丰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中医康复类医疗设备
三、征集对象: 独立法人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等条件。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投递人的营业执照(三证)。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有法人签字或盖章)含被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
3.生产厂家资质(三证)及授权书、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产品参数与报价表(附件2)。
4.提供推荐产品功能(性能)表、产品配置清单、产品彩页资料。
注:按附件2格式顺序填写,推荐设备必须为国内知名品牌及型号(按照预算推荐同等价位品牌型号,不得推荐进口产品)同一产品,同款型号,只允许推荐一次 。
五、递交材料方式
采用纸质文件递交:在征集时间内按上述顺序将资料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密封一起提交。密封文件袋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投递公司全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投递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材料,不予接收。同时递交一份电子文档,采用word、WPS等常见可编制格式存储在U盘一并密封,与纸质版本的文字内容相同。
六、参数征集时间及递交地点
(一)征集时间: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2日的法定工作时间。投递的资料文件应在征集时间内送达,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标注清单的材料,不予接收。 (二)递交地点: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长丰县中医院门诊四楼医学工程部。 (三)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1-66664380 ;监督电话单位纪检监察室:0551-66664358 洪院长
七、其他约定
(一)本次征集活动仅为我院编制拟采购医疗设备技术参数使用,非资格预审。投递人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二)无论我院是否采用,投递人应保证所递交的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对所有自愿递交参数征集资料的投递人,我院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三)我院有权针对技术参数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投递人提供的技术负责人进行询问,投递人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我院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拒绝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四)投递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品牌、参数等技术资料,我院拥有无偿使用权。本次项目参数征集并非正式采购行为,各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产品信息仅有助于我单位对该项目的认知,如有不全之处,敬请理解。我院将按照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采购,中标产品不限于此次推介产品。 注:我院此次参数征集活动流程透明、公开,各供应厂商之间不得相互协商、串通,一经发现将列入诚信黑名单。
附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