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中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长丰县中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项目,欢迎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长丰县中医院医疗设备招标
2、项目地点:长丰县中医院门诊四楼设备科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括:具体招标明细见附件
5、招标人:长丰县中医院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预算:设备及该设备所需耗材共计预算10万元
8、付款方式:设备付款方式为验收合格后支付95%,余下5%等质保期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9、分包情况:无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除外);
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若所投货物为III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所投货物为II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5、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总代理商的授权,同一品牌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或单独参与投标;
6、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除外)
7、投标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8、所投产品如为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目录内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流水号,并承诺符合国家两票制相关规定要求(发票不得遮挡)
9、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0、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公司资质及法人授权书
报名地点:长丰县中医院设备科
四、采购公告时间
采购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5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长丰县中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
开标方式: 开标截止前密封报送投标材料,开标时所有投标单位到现场进行开封,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
六、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长丰县中医院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长淮路交叉口
联系人:费科长
电话:0551-6666438
七、其它事项说明
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本项目报投标总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报价风险。
具体招标需求:6377043445016464685628847.doc
具体评分细则:6377043446373468924439848.doc
长丰县中医院
2021年10月21日